图书馆为学生的团队学习等活动提供场地支持。30人内的小型讨论、协作学习可以通过研讨室预约
系统,自主选择合适大小的研讨室;如人数参与较多的,或者有特色需求的活动,可以根据需要申请
以下的活动空间:
序号 | 区域名称 | 位置 | 简介 |
1 | 视听室 | 8楼学习中心服务台西侧,818室 | 60座的中型报告厅,配有投影、音响和白板;可挂规格为6.3米的横幅。现场图片 |
2 | 多功能培训室 | 8楼办公区东侧,801室 | 100座的大型报告厅,配有大型触摸式电脑一体机、投影、音响、白板;可挂规格为8.9米的横幅。现场图片 |
3 | 读书沙龙 | 8楼办公区西侧,814室 | 30座的读书会活动场所,可挂规格为6米的横幅。现场图片 |
4 | 其他公共区域 | 视具体申请空间而定 | 目前公共区域的使用申请仅限单位、团体,个人申请无效。 |
请查看场地预约情况,选择合适的场地与时间后前往信
息门户办事大厅(广州校区图书馆各活动场地及设备使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人申请;
2、单位负责人审批;
3、图书馆学习中心审批;
4、校外人员入馆审批;
5、申请人确认。
1.禁止私自粘贴、乱挂各类标识。
2.需要演示的,请提前到现场测试投影、音响等设备;如需使用话筒,请自备2-4节5号电池。
3.图书馆提供电脑一体机、笔记本电脑与平板电脑借用,需提前申请使用。
4.活动结束后,请提交活动报告、照片(3-5张)、精彩视频(1-2分钟)等成果资料到8楼北服务台。
5.活动结束,使用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恢复现场,清走带来的物品。
6.请如实填写本表,如申报使用类型与实际不符,图书馆有权马上终止其使用,除向其主管单位通报
批评外,禁止其本学期再次申请使用图书馆培训室。
7.活动期间保持室内通风,因活动场地有限,人数需控制。
8.使用单位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重大会议等提前一周申请,已审批的,遇学校重要活动须服从学校统
筹安排。
9.关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申请”,请把党委宣传部与科研处已审核备案的“学术交流活动举办申请“电子扫描
件(照片)作为附件上传。
10、联系电话:020-8409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