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广东财经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由广东财经大学图书馆试用、购买使用权和授权免费使用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


第三条 合理使用指图书馆电子资源仅限我校师生员工个人学习、教学及科研使用。


第四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严禁实施下列行为,如有下列行为,均属违规:


1.使用任何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2.在短时间内,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同一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


3.整卷、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全文文献;


4.把个人网络账号或VPN账号提供给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


5.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6.以营利为目的将所获得的图书馆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


7.未经图书馆许可,向非合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文献传递。


第五条 违规使用电子资源将导致部分IP被封,影响大范围的读者的正常使用,严重者会引起法律诉讼。


第六条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会同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相关院系等组成临时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报违规者所在院系部门;


2.违规者需向图书馆提交书面检讨并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文献;


3.图书馆在本馆网站发布通报批评;


4.视情节轻重,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一个月至半年;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和处理后仍继续实施违规行为者,永久注销其借书权限。(同一读者,第一次违规,将暂停读者借阅权限1个月;第二次违规,暂停读者借阅权限半年;第三次违规,注销读者借阅权限。)


5.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赔偿。


6.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由违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