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违章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4282

馆藏书刊是供读者利用的国家财产,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利益,降低拒借率,本馆对读者污损、损坏、违章携书刊出库实施处罚制度。

一、污损及损坏书刊资料的处理

1.一般污损者(圈划、涂写、批点、污损等),10页之内按每页0.5元赔偿。

2.严重污损:超过10页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按遗失书刊处理。被污损的书刊资料仍归图书馆所有。

3.故意损坏书刊资料(撕页、拆抽、开天窗、割图、撕毁书刊标识或条形码等)者,按偷窃书刊论处。

二、偷窃书刊资料的处理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作窃书;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馆者;

2)盗用他人借书证借书,将书刊占为已有者;

3)故意损坏及撕割书刊且无法修复者;

4)夹带、调换、以废换好者。

2.处理办法:

1)对初犯窃书者除追回原书刊资料,严肃批评教育外,责令其写出一份深刻的书面检讨,处以原书刊价10倍的赔偿。

2)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上报学工部及相关部门按校规校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