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彦 图学委学术推广部
第一次接触到kindle是2011年身边的朋友拥有的一台。当我第一眼看它的电子墨水屏时就惊呆了,虽然我想象了几千次电子墨水屏应该长什么样,但没想到它的显示效果和纸张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让你忍不住想象翻实体书那样多翻几页。
这次的接触只持续了两三分钟,毕竟是朋友的东西,然而当我第二次近距离接触 Kindle 的时候已经是 4 年过去了。不是因为我不想拥有一台 Kindle,只是这四年中我的还是一个穷学生,要花大价钱买这么一个只能看书的设备确实有些奢侈,况且也没有一个简单的渠道去购买(只能代购美版/日版),更重要的是我一直是一个实体书的坚实拥护者,我觉得电子书以及电子书阅读器并不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候的“坚持”确实有些天真,因为在使用了 Kindle三天以后我发现生活改变了很多。
在 Kindle 入华之前,我已经开始阅读电子书了。当时入手了一台刚流行的三星手机,3.5 吋的屏幕的阅读体验确实要比小屏幕好很多,还可以用手触屏翻页,而且也很便携。但问题还是有的,第一个是内容资源问题,很多书没有电子版,有电子版的多是盗版,以及一些粗制滥造的网络小说;第二个还是屏幕问题,因为阅读是很费时的一件事情,手机屏幕得常亮,电量耗费很快,往往你在连续阅读一两个小时候后,电量就损失了近 1/3;第三个是一直盯着小屏幕,加上刺眼的白光总是让眼睛很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第四个问题是手机并不是专属的阅读器,在专心阅读的时候,你总会被突然而来的短信,电话,微信信息打断,心也容易浮躁,无法专注在看书这一件事情上。
阅读电子书虽然已经成为主流,但是把手机作为电子书阅读器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尤其是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
纸质书的油墨纸上一阵阵的清香,和把书捧在手上的踏实感和安全感。作为一个看书没有风格的人,看得书类型很多……这样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家里的书越来越多,已经没有太多的地方去放书,每次整理书籍,四五个沉重的书箱和三个书柜简直就是累赘,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抱怨起买书的痛苦,越发赞叹起 Kindle 的好。
不得不说,在现代的快速生活之中,读书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不是时代的悲哀我不敢这么说,毕竟这是个人的选择我无权干涉。逃避读书的理由很多,没时间,不喜欢,书不好或者嫌书太贵。我之所以喜欢看书只是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太少了——每次去知乎或者豆瓣,以及读一本真正的好书时我的无知感就表现得特别强烈,再加上我是文科生的缘故,读书早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专门为阅读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设备?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但在这次的使用之后,觉得这几百块钱十分值得。
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阅读一本书,不再是关心书籍本身的内容,而是更多的关心起这本书是不是足够深刻,足够严肃,足够掩饰起我们无知的大脑和空虚的灵魂,以及先天不足的文字品味。说得更直接点,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卑怯心理,才会想到要用区区几页书来装裱自己的人格?未来还很长,书籍改变人生,kindle改变书籍的承载方式,在这个快速发展,全方面信息化,独立空间越来越小的时代里,适应时代的发展,用新的方式去追求自己喜欢并且渴求的知识,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