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新闻

图书馆关于疫情期间延长还书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16216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图书馆闭馆期间,所外借图书一律停止归还,逾期免责。
结合我校及图书馆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图书馆将统一调整图书归还日期,即图书馆开馆后30天内归还。在此期间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均不做逾期处理。具体开馆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安排再行通知。

温馨提示:

1.若您在开馆30天后仍不能按时归还图书,如无特殊原因,图书馆将按逾期进行处理。

2.如您所借图书寒假(2020年1月19日)前已过期,则减免因延期开馆所产生的部分超期违约金。

 广东财经大学图书馆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