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17595
校本部图书馆从5月18日起,将实行校园IC卡收费,收费项目包括:报刊阅览部复印费、电子阅览室上机费、流通阅览部滞纳金、丢书赔偿、办证补证费。服务人员一律不得收取现金,也恳请读者配合新的收费模式。
请读者相互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