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
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广东财经大学师生、校友著作将入藏"广财文库",其它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广财文库"藏书将永久保存,其它纳入馆藏的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广东财经大学图书馆将根据"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三、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
1.转赠: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
2.淘汰: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受赠方式:
到馆捐赠: 图书馆一楼图书加工室2 电话:84096781 刘老师
邮寄捐赠: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广东财经大学图书馆 文献资源建设部收;邮政编码: 510320